基于区块链的信用共识:代码即法律

从分散到集中

人类社会财产记录方式的发展,与物质的逐步丰盛是密不可分。最开始茹毛饮血的年代,温饱尚成问题,谈不上什么财产拥有权。呐,这个鹿屁股是你的,鹿腿归我,大概就是这样了。随着狩猎工具越来越精巧,以及通过长期观察掌握了自然更替的规律,人类开始从土地获得更为稳定与劳力成正比的耕作物。再不用在一个大锅里较稀稠,个人有了剩余的物质储备,催生了记账的需求。

同时,由于生产力之间的不平衡,物质短缺方和富余方之间还会建立借贷关系。这种互助关系本是出于善意,但是契约之间缺少更多约束,仅能凭借双方各自的人格担保,自然会产生诸多问题。

由此可以想到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找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各种借贷交易需要通过这个第三方进行;第二种,每个交易进行时所有人都在场见证,防止日后有一方违约。显然,第二种的成本过高,大家都跑去看人借钱,猪都饿死了。于是,由银行为首的第三方存管机构,辅之以交易所,会计审计等机构开始接管人类社会的借贷交易等记账工作。

记账的核心在于,解决信用共识。既然当初交给第三方是应该公共管理的成本过高,那么一旦成本低于第三方的管理费用,是不是就可以抛弃这种方式,重新回到点对点交易的时代?答案是肯定的。

重回去中心化时代

区块链的本质就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能够用基于数学算法的低成本信任机制解决信用共识问题。撇开比特币不谈,因为即使一种载体只要能被大家普通认同是有价值的就能说是有价值的,但是这种每10分钟就产生一些新币,参与者依靠算力或者概率获得新币的增长到底有没有实际价值还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与其说新币的拥有是一种价值创造过程,倒不如认为它激励大家普遍参与到达成一致共识这个过程中意图更强一点。

毕竟,记账才是重点,鼓励用户参与验证,保证过往交易历史的不可篡改性才是这种分布式方式的精髓所在。工作量证明,权益证明,Pool验证池等高效共识算法机制,在解决点对点通信中的拜占庭将军问题时,同时将时间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既不因太短而导致双花问题,也不因太长而影响结算。

同时,文本形式的契约变成了封装区块数据结构的代码和内含于整个系统的构建理念,可以说,代码即是法律,不为任何人或事动摇,比那些偶尔也会堕入腐败的第三方更为可靠。

由此可见,除了去中心化,安全,自治,公开和多备份等特点,低成本的解决信用共识问题也是区块链技术的一大优势。

当面对一项新技术时,不该因其表面的混乱,如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价值暴涨暴跌,就将之视为洪水猛兽。

技术本身,是无罪的

另外,在2008年中本聪提出比特币基本原则时,也是基于许多前人的研究,任何一项技术,都不会是突然凭空产生的。

1982年,戴维·乔姆提出注重隐私安全的密码学网络支付系统,具有不可追踪性

1990年,莱斯利·兰伯特提出基于消息传递一致性的Paxos算法,解决分布式系统如何就某个值(决议)达成一致

1991年,斯图尔特·哈伯与W.斯科特·斯托尔内塔提出利用时间戳确保数位文件安全

1997年,亚当·巴克发明哈希现金技术,依赖成本函数的不可逆特性,实现容易被验证但是难被破解的特性

1998年,戴伟发表匿名的分散式电子现金系统B-money,强调点对点交易和不可篡改特性。
尼克·萨博发表了去中心化的数位货币系统Bit Gold参与者可贡献运算能力解出加密谜题。

哈尔·尼克提出RPOW(可重复使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将B-money和哈希现金结合起来创造了密码学货币

If I have seen further,it is by standing on ye shoulders of Giants